作为教育部直属综合类的“985、211”高校复旦大学,可以说得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复旦大学是国内顶尖的高等学府,不知道是多少学子心之所向之地。 然而、9月24日网络上有这么一则消息引发关注,将复旦大学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网曝上海复旦大学一名博士研究生和两名硕士研究生在校外出入“红灯区”,并与失足女发生关系,被警方抓获处以拘留罚款,随后更是被学校以违反学生纪律条例为由,做出了开除3人学籍的处罚。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普通社会人的身上,人们只不过是看个笑话罢了!可此事件涉及到的是三名学生,还是三名拥有高学历的高才生,所以才会被网友们如此关注,因而也在不断的持续发酵当中。 复旦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被开除学籍,给人第一感觉就是:实在是太可惜了! 要知道如果没有这么一件事情发生,这三名学生毕业之后,前途必将是一片光明,可如今来看就不一定了。 背上了“违法乱纪”的处分,这等同于是直接将其“社死”,想必这三名复旦大学的学生应该是懊悔无比吧! 尽管是如此,因为做出这种有违社会治安的行为是被相关部门证实,可网友们对此还是有着自己的看法。 有不少人认为复旦大学此举有点“过头”,大可不必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 其实,复旦大学对这三名学生做出这样的处理是有根据可言的。查找相关资料发现,复旦大学在2019年8月26日发布的《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当中就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中,第40条就符合这三名受到过治安处罚的学生他们所做出的行为。 眼见如此,有的网友在看完学校的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依然觉得不该如此,认为:“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生的学籍,复旦大学的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关注教育的朋友们应该非常清楚地知道,有关于学校开除学生学籍的问题要分阶段来看。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肯定是没有任何权利开除学生的学籍。 可这件事情发生在高校,面对的是一群已经成年的大学生,这条规定还适用吗? 同样也可以找到相关的资料作为参考,对复旦大学的这种行为做出考量。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当中第51条和52条有着明确的提及: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可以视情况作出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五种处分)” 这么一看的话,复旦大学这三名学生被处以开除学籍的处罚,是合情合理的。 如今引起关注的主要问题就是“这种处理方式力度是不是过大?” 有不少网友说道:“他们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是学生希望能够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认真反省,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好好做人,好好学习,回报社会。” 并且配图留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关于网友所说的这句话,只能说一部分是对得,另一部分还有待商榷。因为出入红灯区与失足女发生关系,这在法律当中是明确规定属于违法乱纪行为。 况且还是几名高等学府的高材生,难道连这些基本常识都不懂吗?做错了事情的确是需要受到处罚,需要为自己犯的错承担相应的结果。 直接就开除,似乎给人一种太不近人情的感觉,但是复旦大学此举也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对于一所学风严谨的高校来说,是很难容忍有这样违法乱纪的行为展开。 如此强硬的手段,足以给其他的在校学生起到警示作用,可以将不良风气扼杀在摇篮内,你们觉得呢? 只不过说现在的结果是最终的处理结果,如果学校在此之前曾对这三名学生进行过相关的警告和劝诫,基于这样的背景之下,这三名学生依然是我行我素,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那样即使是被开除学籍,那还真的就不值得同情! 不过还有一点是值得庆幸的,从这三名学生的行为来看,很显然,其生活作风和品性是值得怀疑。幸亏是被及时发现,不然到了工作岗位上,以博士身份自居,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无辜的人受害。 对于一名高级知识分子的成年人来说,遵守法律,遵守相关的规定应该是最基本的原则,如果连做人的原则都能打破,带来的恶果必将要独自承受。 被复旦大学开除学籍,前途尽毁!这代价着实有些大,而后当记者致电复旦大学询问该事件时,对方表示在进一步的了解当中。 只能说支持者与反对者都占据不少,每个人的立场都不同,所以看待问题的角度也就不同。 有意思的是,有这么一位网友说道:“博士本就稀缺,直接开除太可惜了!他们天天只知道学习,没有时间交女朋友,出于需要花钱释放一下自己也能理解……”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见解,共同探讨,感谢阅读! 布谷医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