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资讯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朗特智能收监管函:未在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前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1-12-18| 发布者: 枫林资讯|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12月16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朗特智能下发监管函。2020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滴滴出行司机端下载 https://www.uzhuan.com.cn/18319.html

  12月16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朗特智能下发监管函。2020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2021年6月24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5月27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累计最高1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合计9826.21万元,违反了公司作出的前述承诺,且公司未在开展上述外汇交易业务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6月24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分享至:
| 收藏
收藏 分享 邀请

最新评论(0)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枫林资讯  

GMT+8, 2019-1-6 20:25 , Processed in 0.100947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枫林资讯 X1.0

© 2015-2020 枫林资讯 版权所有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