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办法》规定,省级竞赛包括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山东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为省级最高规格综合性竞赛活动。山东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系列赛事,每年组织一次,分为省级一类竞赛和省级二类竞赛。一类竞赛,是由省人社厅主办或联合市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等共同举办的跨行业(系统)或者重点领域竞赛;二类竞赛,是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级行业组织或者省属大型企业、中央驻鲁企业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 《办法》明确,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给予现金奖励。对获得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和全国性职业技能专项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太皖股票学习网 https://www.twillg.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