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凌晨,浙江海宁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该阳性病例的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杨某某,女,51岁,现住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 3月28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3:00-14:00硖西二里中区102号; 16:00到桐乡市屠甸镇海星村秀园小区花园路店面房南露天摊位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9日、30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1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2:00去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3单元; 13:00到硖石街道沙泗浜路68号建忠裁缝店; 14:00返回家中; 19:00到硖西二里中区101号; 20:00返回家中。 4月1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2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9:30去海昌街道隆兴社区核酸采样点; 10:00回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去硖西二里世纪烟酒超市后返回家中,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总台记者 童佳雯 林侃) 责任编辑:祝加贝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美国云服务器 http://www.nj0827.net ![]() |